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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性汉字商标会被驳回?解析欧盟商标指南近期变化

描述性汉字商标会被驳回?解析欧盟商标指南近期变化

描述性汉字商标会被驳回?解析欧盟商标指南近期变化插图


欧盟知识产权局(
EUIPO)于2023417日发布了2023年版的审查指南,其中一项改变与中国申请人息息相关。该改变涉及欧盟商标审查中的绝对驳回理由(Section 4),具体而言,官方对审查时涉及的相关公众(语言和地理)的参考标准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我们将在本文向您详细解释相关改变。

背景:相关公众(Relevent Public)
当一件欧盟商标申请提交到知产局后,审查员会先从形式角度检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形式要求,之后就会从绝对驳回理由方面检查商标元素是否具有描述性或缺乏显著性,比如描述产品/服务的品质、数量、功能等,亦或是不道德的用语、侵犯地理保护的名称等等。

欧盟商标申请流程:
形式审查 绝对驳回理由审查 公告申请 异议期 注册

在绝对驳回理由审查中,因为需要凭借审查员的个人知识面和语言敏感度,往往颇具主观色彩。这是因为欧盟有多达27个成员国,仅成员国的官方语言就有24种,所以当审查员展开描述性方面的审查时,会首先确定商标与之对应的相关公众,进而确定适用于该商标元素的审查语言和参考因素。(注意:相关公众这一概念还可以根据行业分为普通公众(generic public”职业公众(professional public”,比如普通人日常接触的词汇适用于普通公众;而医生接触的医学词汇等属于职业公众,本文会侧重于相关公众下的普通公众)。

 

案例:
QuikTea   
欧盟商标申请018101926(第30类茶饮品)

在审查上述商标元素是否具有描述性时,审查员会确定语言。比如
Quik的发音是英语的Quick,意思是快速的”, Tea是英语的意思,与该申请对应的相关公众即为欧盟境内说英文的人士/国家,比如爱尔兰、马耳他、全欧盟懂英语的人。

进而根据说英语的公众会对“QuikTea”做出的一般理解作为参考,与主张的产品/服务列表进行对照审查。审查员在驳回通知书中指出:

相关公众将能够理解产品释出的信息,即提供不错的,快速冲泡的茶。因此,该商标明显并且直接地传达了产品的种类和品质。(摘自Refusal 018101926)

由此可见,相关公众其实就是指的目标消费人群,他们对某一个商标元素的理解和感知,或者说审查员眼中的消费者对某一个商标元素的理解(审查员通常会依赖字典和网络引擎检索结果),是判定商标是否具有描述性的其中一个基准。

 

改变:欧盟区域语言和非欧盟语言释意

尽管确定了官方语言地位的欧盟语言有24种,但实际上,因为各种原因,比如历史因素或移民等,在某些国家/区域,还存在第二流通语言,这些语言没有法定官方语言地位,但却能被该地区大部分人理解。新版的审查指南为此用了一个章节解释语言的定义,包括欧盟国家语言(EU national languages)、欧盟区域语言(EU regional languages)和非欧盟语言(Non-EU languages)。

欧盟国家语言

欧盟区域语言

非欧盟语言

定义:无视该欧盟成员国的人口数量,任何欧盟成员国的官方语言以及土耳其语和卢森堡语。

定义:欧盟境内特定地区的人使用的语言,其中,特定地区可能是一个村庄、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等,能够被不可忽视(non-negligible)数量的欧盟公众理解。

定义:既不是欧盟国家语言,也不是欧盟区域语言的语言,能够被不可忽视的数量的欧盟公众理解。

例子:
欧盟官方语言 – 24种官方语言

土耳其语  — 是塞浦路斯官方语言

卢森堡语 是卢森堡的官方语音

(注:土耳其语和卢森堡语不是欧盟官方语言,但是欧盟国家语言)
 

例子:
巴斯克语 西班牙境内巴斯克和纳瓦拉及法国西半部当地流通语言,约有70万人使用。

加泰隆尼亚语 西班牙境内加泰隆尼亚、巴伦西亚、安道尔、法国东比利牛斯省等地的流通语言,约有1000万人使用。

例子:
中文  欧盟境内有大概210万人以中文为第一母语,其中德国、马耳他、比利时的13-34岁群体有1%的人能使用中文。

俄语 因历史原因,波罗的海三国有相当大比例的人懂俄语,但俄语没有官方语言。


新版的审查指南明确了除欧盟国家语言之外,还能参考欧盟区域语言和非欧盟语言的元素对申请提出审查意见。这意味着,在进行绝对驳回理由的审查时,将不再局限于国家语言,像是欧盟境内的少数族裔使用的语言,如巴斯克语、加泰隆尼亚语、汉语或者俄语等,也可能会作为驳回的依据。为了确保透明,知产局将要求审查员在基于欧盟区域语言和非欧盟语言发出的审查意见给出具体的解释,澄清语言的相关程度。


需要注意的,审查指南对区域语言和非欧盟语言的使用人群的数量仍然是较为模糊的,具体而言,官方并未对不可忽视的non-negligible”这一标准做出具体的解释,但不管怎么样,审查员不会注意到您所提交的满语元素的商标申请,但肯定会注意中文元素的商标申请。


此外,在地理范围方面,审查指南也将英语的相关公众范围覆盖到全欧盟。因为英语在所有的成员国都有相当多的人能理解,另外,从职业公众的角度来看,部分术语本身就是英语,能够被该领域的人理解。

 
案例:有关欧盟区域语言或非欧盟语言的判例

1.   描述性汉字商标会被驳回?解析欧盟商标指南近期变化插图1 EL TOFIO El sabor de CANARIAS
欧盟商标申请013308259 (第29类产自加那利群岛的山羊奶酪)

该商标申请被第三方以侵犯地理标志为由提出异议,其中一个争议点是文字元素“TOFIO”,第三方指出TOFIO会立即让消费者联想到一种用来盛放山羊乳制品的带款喷嘴的碗或容器, 在加那利的富埃特文图拉岛上,当地人习惯用TOFIO一词指代山羊奶酪。

在上诉程序中,欧盟普通法院指出并没有证据表明TOFIO一词能够被欧盟不可忽视的数量的公众理解,因为TOFIO这一词没有被收入西班牙皇家学院词典(Diccionario de la Real Spanish Academy)。

尽管该申请的TOFIO部分争议已经澄清,但是由于其涉及加那利群岛的地理标志问题,因此,该申请仍然没有获得注册,还在上诉阶段。


2.      Shakahari
欧盟商标申请017680521(第43类餐饮和餐馆相关服务)

该商标申请被以非欧盟语言具有描述性为由被驳回了。审查员指出,文字元素Shakahari 是印地语शाकाहार 的音译,意思是素食主义。该元素描述了第43类餐饮和餐馆服务的种类,即素食餐厅。欧盟境内的使用印地语的印度人和尼泊尔人,以及对印度餐和素食感兴趣的人将能够理解。


3.      медведь
欧盟商标申请014397921(第29类肉制品;第30类;第3133类)

该商标申请因非欧盟语言具有描述性被部分驳回第29类的肉制品产品。审查员指出,медведь是俄文单词,意思是。欧盟境内波罗的海三国说俄语的居民将能够理解产品是熊肉制品。该申请在删除了第29类肉制品后,顺利注册了余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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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国申请人提交的欧洲发明申请趋势

2022年中国申请人提交的欧洲发明申请趋势


2022年,欧洲专利局一共收到了19041件中国申请人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相比2021年的16550件,猛增15%,是增长最迅猛的国家。

但如果按人均来看,每百万人仅持有13.4件申请,远低于五局的其他成员(韩国200件,日本174件,美国142件,欧洲专利成员国133件)。而每百万人提交欧洲发明专利件数最多的国家是瑞士: 1031件申请至欧洲专利局,比第二名的瑞典(481件)多多了。
2022年中国申请人提交的欧洲发明申请趋势插图

按领域来分,大部分中国申请人提交的欧洲发明专利申请属于电子通信领域,一共提交了4705件,占到该领域申请总量的28%。这其中,华为提交的申请占了一半: 2082件。排第5位的ZTE提交了661件电子通信领域申请。

与之相对,中国申请人占比最小的技术领域是其他特种机器,2022年仅提交了124件该领域的申请,占全部申请量的1.9%
2022年中国申请人提交的欧洲发明申请趋势插图1
除了电子通信和计算机技术这两个领域,中国申请在其他领域提交的案件数量都介于600件左右,在药学、交通、生物科技和有机化学领域还有发展的空间。

从申请人来看,2022年提交最多欧洲发明专利申请(所有领域)的是华为,一共提交了4505件申请,比第二名的LG多了快1000件。大部分华为的欧洲发明申请是通过PCT途径提交的。

在欧专局列出的2022“Top 50“申请人名单中,有6家中国公司上榜:华为、OPPOZTE、腾讯、VIVO、百度和小米。这6大申请人的案件量(8576件)占了2022年中国申请总量的45%

若以授权的角度来看, 2022年,一共有5846件中国申请人的欧洲发明专利获得了授权,在五局中排第4位(欧洲专利公约国36626件,美国19965件,日本10932件,韩国4383件)。

2022年中国申请人提交的欧洲发明申请趋势插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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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统一专利法院管辖范围:“日出期”仅剩1个月

退出统一专利法院管辖范围:“日出期”仅剩1个月

退出统一专利法院管辖范围:“日出期”仅剩1个月插图
欧洲《统一专利法院协议》(
UPCA)将在202361日开始生效,标志着统一专利法院(UPC)的启用。所以,安全退出统一专利法院管辖范围的“日出期”仅剩不到1个月。

“日出期”从202331日开始,在此期限内,法院允许已经公开的欧洲发明专利申请(EPP)和已经授权的欧洲发明专利(EP)在《协议》生效之前退出其管辖范围,避免后续可能的单一诉讼。目前已经有4万余件专利退出了法院的管辖。

如果错过“日出期”,申请人仍然可以在之后的7年或14年的过渡期内提出“退出”请求,但是如果专利已经被第三方诉讼到统一专利法院,则不能退出。且统一专利法院的裁决将在参与的国家(目前有17个国家,包括德法两国)自动同步(单一效力)。在过渡期之后,将不能退出。

 
退出之后,在整个专利的生命周期内,专利都不会受到统一专利法院的审理。然而,退出请求并不是永久的,如果权利人/申请人改变了主意,只要在成员国国家层面的法院或同等专利维权机构没有受到诉讼,可以有一次机会撤回退出请求,并重新加入统一专利法院管辖范围(Opt-in)

我们建议相关利益人士充分利用“日出期”这一安全期,及时退出统一专利法院管辖范围,尤其是对于高价值的专利。如果您需要提交相关的请求,我们的专利代理人和有经验的律师和专家团队将乐意为您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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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会导致欧盟商标失去专用权?

哪些情况下会导致欧盟商标失去专用权?

哪些情况下会导致欧盟商标失去专用权?插图

 
欧盟商标成功注册后,在27个成员国享有商标权,但这并不代表商标永久有效。在一些情况下,因为种种原因,商标会失去专有权。本文向您介绍会导致商标失去专用权的情况。

商标通用化
商标的功能是让消费者识别产品或服务的来源,比如,当消费者看到印有“Nikon“字样的相机时,公众会想到尼康公司生产的相机,而不是其他公司的产品。然而,一些商标经过使用或者营销手段,变成了该行业的通用术语,导致商标失去识别权利人的功能,就很容易失去专有权。

根据欧盟知识产权局的商标规定第58(1)条,如果在商标保护的产品或服务的交易中,相关公众普遍将该商标用作行业术语使用,那么第三方可以基于这一理由撤销该商标。特别是被收入字典的商标。

为了避免出现这种状况,权利人在使用商标时,可以考虑在商标中添加符号 ® 或者™,以此来告知消费者某一个标识是商标,而不是产品的名称,避免通用化。在必要时,也可以利用营销手段影响公众对某一商标的认知。

 未有实际使用
欧盟知识产权局并没有规定商标注册后必须马上投入使用,不过,商标权人应该确保注册后5年内有至少一次实际的商业目的的使用。否则,第三方可以依据第18条,以5年内未实际使用为由提出撤销。从而导致权利人失去商标权。

在基于不使用为理由的撤销中,主要看使用的时间、地点、程度、性质这四个方面:

a) 使用时间:5年。从第三方提出撤销申请的这一天起,往前推五年,如果在此期间商标没有实际使用,即符合“满五“的定义(比如,如果第三方在2023年1月1日提出撤销申请,那么是从2018年1月1日开始考量是否有使用,与商标的注册日期无关)。
b) 使用地点:全欧盟境内。比如在某一个欧盟成员国有使用。此外,涉及欧盟国家的进出口也被视为实际使用,比如从中国出口产品到某一个欧盟成员国,就是使用商标的一种证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只是在互联网上使用,从目前的案例来看,不会被认为是在欧盟有使用(Case Law T-355/09)。

c) 使用程度:除了时间和地点外,在判定是否有实际使用时,也会审查使用的程度:比如商业贸易的金额和数量、贸易的周期和频率。假设金额很小,但是持续的时间很长,也被视为有用的证明,反之亦然。

d) 使用的性质:使用必须是以商业为目的,并且与注册的产品/服务相关。这一点并不难理解,假设某一欧盟商标注册的是第25类的服装,但是实际使用的证明都是与第9类的电子产品相关的,那么该欧盟商标也不会被视为实际使用。

在准备商标申请资料时,在不考虑第三方异议的前提下,申请人应该尽可能地扩大保护的范围,而不是缩小保护的范围。假设某个公司如果只卖女装,但申请商标时主张的产品是”服饰“,那么不论是女装还是男装都会有保护;反之,如果只注册了“高跟鞋”,但是实际卖男士皮鞋,那么售卖男士皮鞋不会被视为实际使用。

尽管欧盟知识产权局不会主动检查商标是否实际使用,也不会主动要求权利人在注册后一定期限内提交使用证明。但是第三方可以提出撤销,且相关证据需要由被撤销的一方提供。为了避免被撤销,商标权人应该保留商标使用的证据,比如和欧盟境内的公司贸易往来的单据、报价单、合同、欧盟境内报纸、媒体的曝光、欧盟成员国的商会发出的声明等等。

错过续展
欧盟商标注册成功后,从申请日期起计算,有10年的有效期。在过期之前,商标权人应该办理续展并缴纳续展的官费。如果不慎错过了截止日期,从过期日期起6个月内仍然可以办理续展,只是需要多支付25%的官费。如果错过期限超过6个月,就不能再续展,这意味着商标权人失去商标的专用权。

尽管可以重新注册一个商标作为补救措施,但由于失去了原来商标的申请日期,权利人可能会面临很高的被异议的风险。美谛达的商标监控系统是自动的,会在续展截止日期之前自动发出提醒,以免权利人因忘记续展而失去商标。

侵犯他人权益
由于欧盟的商标申请流程没有实质审查这一环节,因此,即便公告栏已经有近似的或者一致的商标,只要在异议期内没有收到异议,就可以顺利注册。但是这并不代表第三方不可以在注册后提出无效。根据欧盟商标规定第8(1-5)条、第59(1)b、第60(1、2)条,如果商标的注册涉嫌恶意(bad-faith)、冒用在先商标、冒充权利人、侵犯版权、地理名称等情况,可以随时被无效掉。

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权利人在构思品牌、设计商标、提出商标申请之前,最好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做检索。特别是欧盟的商标涉及27个国家的商标版权,很容易在不经意间侵犯他人的权益,从而导致商标被无效。

反之,如果您发现自己的商标权被他人侵犯了,不要坐以待毙,建议立即咨询专业的代理机构,保护自己的权益。美谛达可以协助您发起欧盟商标无效或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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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进入欧洲之前,在PCT阶段修改的须知

专利申请进入欧洲之前,在PCT阶段修改的须知

专利申请进入欧洲之前,在PCT阶段修改的须知插图

企业及发明人通过申请发明专利来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然而,申请之路却不是那么简单。不少申请或出于战略考虑,或不得已,需要在PCT阶段进行修改,然后再进入欧洲区域阶段,但是,如果没有足够的经验,也可能会为申请案带来潜在的威胁。

通常,在PCT阶段对案件做出修改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依据合作条约第19条,可以在国际检索报告发出后2个月内或者优先权期限16个月内(以较晚者为准),对权利要求做出一次修改,假设出现依据第17(2) 条的情况,导致没有检索,则不可以修改权利要求。

另一个方式是向国际初审单位(IPEA)提出国际初审请求,依据条约第34条,申请人可能会被允许对权利要求、说明书和附图做出相应的修改。

然而,在对PCT申请做出修改时,要充分考虑是否必要且合理。其中一个需要考虑的因素是修改PCT申请文件是否会对欧洲阶段的保护范围造成限制。如果修改会缩小权利要求的范围,那么可能该专利会很容易被竞争对手合法规避,让专利本身的含金量打折扣。

不仅如此,所有在
PCT阶段做出的修改, 欧专局审查部都会进行审查。如果审查员发现修改的范围超出了原提交的国际申请中的公开内容,则可能会收到要求对保护范围进行限制的审查意见。

不仅如此,根据欧洲专利公约第
123(2) 条的规定,欧洲专利或专利申请不能引入原申请案中没有的客体或者超出原申请的保护范围。如果第三方基于这一理由对专利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在国家法院发起相应程序,或许会导致专利失效。

 总之,在进入欧洲区域阶段之前,在PCT阶段对申请文件做出修改可能符合申请人的一些战略考量,但是,我们建议在修改之前咨询专业的机构或代理人,了解相关调整的风险,确保提交到欧洲专利局的申请不受影响。

2023-03-16_094102

波兰UD263草案:申请波兰实用新型或将变得简单

波兰UD263草案:申请波兰实用新型或将变得简单

波兰UD263草案:申请波兰实用新型或将变得简单插图

波兰将修改沿用了20多年的《工业产权法》,目前新的编号为UD263的草案已经由科技和发展部提交并进入公众意见咨询阶段。本文向您介绍涉及波兰实用新型的重大变化和影响。对于中国申请人而言,在波兰寻求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的保护也应该尽快纳入日程。

波兰是欧盟成员国,且加入了“一带一路”协议,是欧盟中通达“中欧班列”最多的国家,
90%以上的中欧班列都过境或者抵达波兰。位于东部的小城马拉舍维奇人口不足4000人,却承担了中欧班列30%的运输量,甚至创造了火车堵车10天的记录。各类的中国设计并制造的小商品和设备通过波兰中转进入其他欧盟国家,体现了在波兰保护知识产权的必要性。

基于这一背景,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波兰专利局还曾在2020-2021年试点了“联络员机制”,为有需求的中国企业提供在波兰保护知识产权的建议和咨询服务。

在波兰,实用新型的法律框架是2000630日签署的《工业产权法》(第III部分),仅有2页的内容。该法律框架对实用新型的定义、生命周期、审查标准、授权和公告做了简单的阐述。简单来说,具有新颖性、能用性、与物体的形状或结构有关的技术性方案,均符合实用新型的定义.

自提交申请日期起计,保护期长达10年。续展的周期是3-2-3-2年的模式,即首次缴纳年费覆盖第1-3年,第2次缴纳年费覆盖第4-5年,以此类推。根据波兰专利局的数据,目前已经授权的波兰实用新型累计接近7万件。

但是相较于其他有实用新型制度的国家,波兰实用新型的平均下证周期大概是2年,缺乏优势。这主要是因为波兰的实用新型是实审制度。波兰专利局也意识到这打击了发明人在波兰提交实用新型申请的积极性,对此,波兰发展和技术部出台了一个UD263号计划草案,探索取消实用新型的实审以及其他程序的简化,目前已经进入公众讨论阶段。

我们总结了一些第UD263号草案中涉及的重点修改:

1.“能用的技术方案比照“工业适用性
当前,波兰实用新型的其中一个可专利条件是“能用的技术方案(useful solution)”,在新的草案中,则是被表述为“工业适用的技术方案”。

2. 扩大技术方案
现行的规定对可专利客体的范围有严格限制,仅允许“与物体的形状、结构、非一次性组装有关的技术”,而草案中,简化为“与物体有关的技术”。将覆盖更多的发明。

3.
为计算机程序的保护做铺垫
新的草案中,我们发现计算机程序并没用被列为限制的客体或许说明波兰专利局将会允许计算机程序相关的技术方案甚至是计算机程序成为实用新型的客体

4. 从审查制变成注册制
根据草案,审查员只有在下面两种情况下才会驳回申请:
   a).
实用新型不属于客体,比如发现、算数公式、游戏或商业活动的流程、无法应用等;
   b).
通过基于缺乏新颖性而被驳回的发明专利转化的实用新型申请。

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形式要求,且不属于ab的情况,波兰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就会下证。

5. 下证阶段跳过年费缴纳环节
根据现行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需要缴纳第1阶段(第1-3年)的年费后才会下证。而在草案中,则提到了不需要再强制要求缴纳所有的费用(比如第1阶段的续展费)之后才下证。如果这一提议获得通过,也将提升下证的速度。

6. 不需要检索
只有申请人主动提出请求时,才展开检索。
审查员将不再进行检索。

除了修改法律框架,波兰专利局也紧跟电子化的趋势,在202291日起开始启用DAS优先权交换系统。目前的新申请已经不需要通过优先权文件副本作为优先权的证明文件。

可以预计,在不远的将来,波兰实用新型的下证周期将会显著改善,将会成为在波兰保护发明的有吸引力的选项。

美谛达将持续关注有关变动的进展,并为您提供波兰实用新型的咨询和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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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期“启动满一周了,有多少专利退出了?

“日出期“启动满一周了,有多少专利退出了?

“日出期“启动满一周了,有多少专利退出了?插图

 统一专利保护体系的“日出期”自202331日开始,已经满一周。我们总结了案件管理系统(CMS)后台可以看到的数据,向您介绍目前与“退出”(Opt-out)相关的事件。

与此同时,我们提醒欧洲发明专利的申请人和权利人,目前还有不到 3个月(从202331日到202361日)的时间可以安全地“退出”统一专利法院管辖范围。


实况数据:请求退出  

 641个退出请求

截至202338日下午3点,一共有641件专利和专利申请提交了退出请求。
其中,大概四分之一涉及申请,其余则是授权后的专利。

这个数字相较于数以万计的欧洲发明专利而言,显得令人吃惊。我们分析,可能是专利权人和申请人尚不清楚退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所以目前只有少量的退出请求。我们建议欧洲专利的利益相关者尽快考虑是否要提出“退出”请求,或者咨询专业的代理人,以便做出最佳的决定。

针对高价值的专利,我们建议可以先“退出“。因为“退出”请求并非永久的,有1次机会可以撤回“退出“请求。

实况数据:统一专利代理人 

835人 

“日出期“启动满一周了,有多少专利退出了?插图1


根据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的规定,
协议缔约国的律师和欧洲专利公约国家的代理人可以登记注册成为统一专利代理人,但从CMS系统的登记信息来看,统一专利法院根据不同代理人的资格和背景对申请登记的人做了分类:

截至202338日下午3点,一共有835人登记注册成为统一专利法院的代理人。其中只有40人是律师,61人是持有EPLC证书的专利代理人,48人是持有法学文凭的专利代理人,其余则是专利代理人。

美谛达的Reda Zaboliene律师是登记注册的统一专利代理人(律师类型),她同时也是欧洲发明专利代理人,可以提供全方位的统一专利服务:

 · 提交退出请求: 202331日起,在7年或14年的宽限期内也可以退出  
 · 撤回退出请求 
 · 请求统一专利:202361日起
 · 提前请求统一专利:202311日起至统一专利保护体系启动为止  
 · 延期授权:202311日起至统一专利保护体系启动为止 
 · 统一专利续展:202361日起
 · 统一专利后时代的专利组合布局/维权咨询
 · 针对退出程序展开专利权查册并根据具体情况办理变更或转让

更多信息请参考这里:https://metida.cn/germany_ratified_upca/ 

若有任何问题,请随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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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外观设计申请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欧盟外观设计申请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欧盟外观设计申请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插图

在提交外观设计申请时通常面临各种状况,我们整理了一些最具代表性,同时也是申请过程中经常遇见的问题,同时,我们也根据欧洲知产局的规定和我们以往的经验总结出解决方案,方便同行及客户参考。

1.欧盟外观证书中设计人的顺序:

关于设计人的顺序问题,可能很多同行也已经注意到,欧盟设计证书中设计人的顺序有时与申请时指定的顺序并不一致。这并非是提交申请时出错了,针对这一问题,美谛达的代理人也打电话给审查员确认过,是欧盟知识产权局的技术问题导致的。不过,这种顺序变化不会影响对外观的保护,因为外观的审查并不包括设计人的信息。

我们建议,如果一件外观设计有多个设计人,且顺序非常重要,为可以考虑签署一个单独的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不同设计人对于该设计的优先级。

 

2. 申请人名称和地址的翻译和缩写问题:
我们常常遇到希望用拼音作为申请人信息的客户。对此,美谛达的知产专家总是提醒会导致可能的审查意见。

根据我们的经验,在2019年之前,用拼音作为申请人名称和地址的翻译的确不会有问题。我们曾经也按指示为客户提交申请。但是后续经常收到审查意见,审查员要求将拼音改成申请语言(比如英语)。

此外,如果公司名称或者地址比较长,有的申请人会选择采用缩写形式。这也是一个可能导致审查意见的原因。因为根据欧盟的规定,只有公司法律形式可以采用惯用缩写(比如将LimitedLiability Cpmpany写成 LLC),而街道名称、城市、省/州、国家的名称不建议缩写,比如将Guangdong缩写成GD就可能导致形式审查意见。

可以接受

可能导致审查意见

不能接受

Shenzhen Design Agency Ltd.

Shen zhen She ji shi wu suo Ltd.

Shen zhen She ji shi wu suo you xian gong si

No. 7010 Shennan Blvd., Futian Dist., Shenzhen, Guangdong, China 518040

No. 7010 Shennan Blvd., Futian Dist., Shenzhen, CN 518040

No. 7010 Shennan St., Futian D., SZ, GD, CN

Shenzhen Longwangmiao Ltd.

Shenzhen Long wangmiao Ltd.

Shenzhen Longwangmiao youxiangongsi

 
3.无法按时提交优先权文件副本:

实践中还有一个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就是提出优先权,但来不及提供优先权文件副本的扫描件及其翻译,应该怎样处理?

不要担心,首先申请人可以先提出申请并请求优先权,欧盟知产局会给予2个月的期限让申请人提供优先权文件副本扫描件及翻译。倘若在这2个月的后补期限内,申请人仍然无法提供,那么可以在截止日期之前请求延期两个月以提供所需文件。或者可以考虑提交存在形式问题的优先权文件副本,这样的话,审查员将发出官方通知并邀请申请人在2个月内答复。我们将会有额外2个月的时间准备正确的副本扫描件

然而,如果在答复期限内还是无法提交正确的优先权文件副本,那么优先权的请求会被驳回。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是系列外观,假设只有部分外观存在优先权的形式问题,那么只有那些有问题的外观会受影响,其余外观不受影响。

4. 关于WIPODAS码无法获取的问题:

最近许多客户都受到 WIPO DAS 码无法正常接入的影响。美谛达也积极地向欧盟的审查员反馈问题我们的好消息是,目前来看,DAS码的接入问题已经有了改善。

但是,仍有一些来自中国的优先权信息没能成功接入。如果您的申请属于这种情况,请不要担心,美谛达会追踪案件申请后的官文,及时通知申请人补充必要的文件,确保不会错过补正的期限。

需要注意的是,DAS码只能在提交申请的时候提交,不能后补。

提出优先权的方法和文件要求:

方法1. 在申请时,提供WIPODAS码 如果无法接入,则提交优先权文件副本扫描件及英文翻译(参考方法2)。

方法2.提交优先权文件副本扫描件及英文翻译(两个文件必须是同一个pdf格式的文档,不能分成两个或更多)→ 如果出现形式问题,则重新提交。

希望以上信息可以对您的外观设计申请有所帮助。如果本文没有涉及到您关注的问题,请随时联系我们。美谛达知识产权专家始终致力于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包括在您需要时提供咨询和建议。最后,我们的目标是与您一起成长和进步,如果您对本文有任何想法或建议,欢迎随时来函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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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发明专利官费将上调大概4%-5%

欧洲发明专利官费将上调大概4%-5%

欧洲发明专利官费将上调大概4%-5%插图

根据欧洲专利局的现行规定,官费会每两年调整一次。因此,从2023年4月1日起,欧洲发明专利的官费将会上调。每个项目的涨幅在4%-5%不等。

为了对比,我们列出部分项目的现行官费以及上涨之后的官费,供您参考:
申请费(在线):130 → 135欧元
检索费:1390 → 1460欧元
实审费:1750 → 1775欧元
指定国费:630 → 660欧元
……

可以看出,尽管每个项目的上涨程度并不大,但是加起来还是不可忽视的。

假设申请人目前有计划提出欧洲发明专利申请,那么在2023年4月1日前提出申请并缴纳上述费用将会更节省成本。仅以上述列举的项目,申请人已经可以节省130欧元。对于已经提交申请但是尚未缴纳实审和指定国官费的申请人,我们也建议在官费开始上涨之前缴纳相关费用。如果有分案需要提出,也是如此。

最重要的是年费,因为欧洲专利局的年费也会一并上涨。例如第三年:530欧元(上涨25欧元),第四年:660欧元(上涨30欧元),第五年:925欧元(上涨45欧元)等。由于欧洲专利局的年费是截止日期前3个月才开放缴纳,所以我们建议那些年费截止日期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的申请人尽快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缴纳年费,以节省成本。

详细的官费调整方案请参考欧专局官网:EPO website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随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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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专利法院协议即将生效, “退出”是当务之急

统一专利法院协议即将生效, “退出”是当务之急

统一专利法院协议即将生效, “退出”是当务之急插图 
2023217日,德国交存了其签署的《统一专利法院协议》(UPCA)之批准书至统一专利法院(UPC),这标志着统一专利保护体系将毫无悬念在202361日开始,届时,申请人将可以提交统一专利申请,获得具有“单一效力”的欧洲发明专利。

根据此前发布的时间线,统一专利法院原定在2023年的41日开始启动《协议》,但彼时因种种原因不得不延后,一方面是彼时德国尚未批准《协议》,另一方面是欧洲的代理人还需要时间熟悉统一专利法院的线上系统。

此时此刻,随着德国批准并交存《协议》,统一专利保护体系的首批17个成员国终于集齐,他们是德国、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葡萄牙、斯洛文尼亚和瑞典。

美中不足的是,首批统一专利将只覆盖这17个国家,但在未来,预计会有更多的欧盟成员国会加入这一大家庭。目前有另外7个欧盟国已经预计会在未来的不久或签署或批准《协议》,他们是塞浦路斯、希腊、爱尔兰、斯洛伐克、捷克共和国、匈牙利和罗马尼亚。然而,那些更早获得“单一效力”保护的统一专利不会覆盖到后续才会加入的国家。

根据《协议》,新组建的统一专利法院将成为这17个国家的管辖机构。其中,对于统一专利而言,统一专利法院将拥有专属管辖权;而对于现行的传统欧洲发明专利,统一专利法院则与国家法院(或者对应的专利权纠纷管辖机构)拥有共同的管辖权。

统一专利法院协议即将生效, “退出”是当务之急插图1
除此之外,德国的批准也标志着“日出期”(Sunrise Period)将按计划于202331日开始,并持续3个月。相关利益人士届时可以提交“退出请求”(Opt-out request), 退出后,欧洲发明专利(包括已经公开但尚未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将退出统一专利法院的管辖范围。

退出请求的过渡期将持续7年(如有必要,可以延长7年,一共14年),在此过渡期内,只要第三方没有透过统一专利法院发起“单一诉讼”,就可以提交退出。

美谛达专利部建议相关利益人士尽量在3个月的“日出期”内提交退出请求,至少高价值专利可以先退出。这是因为,“日出期”是一个伤害免疫的时期,此时《协议》尚未生效,第三方无法立即发起“单一诉讼”,并且,退出并不是永久性的,在有需要的时候(比如主动发起单一撤销),可以提交加入请求(Opt-in request),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加入之后即是永久性的,不可以二次退出。

总之,“日出期”的设立初衷是为了避免《协议》生效后,相关人士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遭到“单一诉讼”,是一种对相关人士而言的公平的机制。美谛达专利部建议充分利用好“日出期”。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退出程序”,请阅读我们的往期文章:《“选择退出”欧洲统一专利法院 :权利人须知》,也可以访问我们的网站:https://metida.cn/up-services-opt-out/

同时,如果您的专利已经预授权(尚未答复授权),您也可以立即请求提前授予统一专利及/或请求延期授权。详情请阅读我们的往期文章:欧洲专利局出台两项新的统一专利“过渡措施”

统一专利法院协议即将生效, “退出”是当务之急插图2

美谛达提供全方位的统一专利服务:
·提交退出请求: 2023年3月1日起,在7年或14年的宽限期内也可以退出  
·撤回退出请求 
·请求统一专利:2023年6月1日起
·提前请求统一专利:2023年1月1日起至统一专利保护体系启动为止  
·延期授权:2023年1月1日起至统一专利保护体系启动为止 
·统一专利续展:2023年6月1日起
·统一专利后时代的专利组合布局/维权咨询
·针对退出程序展开专利权查册并根据具体情况办理变更或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