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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和欧盟商标实践:流程的三大差异!

英国和欧盟商标实践:流程的三大差异!

众所周知,英国于 2020 年 1 月 31 日脱离欧盟。在该事件影响下,各领域都发生了一些变化。由于英国不再受欧盟商标权保护,申请人必须向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提出申请,方能获得英国商标保护。虽然英国和欧盟的商标实践紧密相关,但申请人需考虑到一些流程差异,确保操作符合英国商标制度。

  1. 申请要求

首先,申请要求不同。关于这一点,英国和欧盟申请的主要区别在于官方费用。英国官费为 170 英镑,而欧盟官费为 850 欧元。该费用涉及多种类别:在英国,每新添一个类别须多缴 50 英镑;而在欧盟,添加第二个类别须多缴 50 欧元,添加两个以上的类别须各多缴 150 欧元。由此可见,英国的申请成本明显低于欧盟。另一申请差异是,英国允许申请商标系列,即实质相似的一系列商标(如大小写文字商标,或不同配色方案的徽标)。因此,申请人在英国可一次申请注册一系列最多 6 个商标。系列中前两个商标无需额外费用,其余每新增一个商标,申请人须多缴 50 英镑官费。欧盟则不允许申请商标系列。

  1. 审查

其次,审查程序不同。英国知识产权局出具一份审查报告,列举检索发现的任何相关在先商标、与商品和/或服务分类有关的任何异议,以及任何绝对理由的异议。然而,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可分别单独提出各个问题。此外,英国知识产权局在审查报告中规定答复截止日期,即使其无提出异议,且所列唯一问题是检索发现在先商标。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不必作出答复,一旦限制申请或提交意见的数月期限届满,申请就会自行继续。但如申请人无需限制申请或提交意见,则可答复审查员,确认希望继续进行申请,如此避免延误申请程序。欧盟知识产权局则仅针对检索发现的在先商标,通知相关所有者其先前提交的申请。

  1. 异议

第三,异议期限不同。申请人可在公开之日起 2 个月内, 针对英国商标申请提出异议。在欧盟,对应期限为 3 个月。须注意,在英国,欲反对英国申请的第三方亦可提交潜在异议通知。第三方提交此表后,申请人可获知第三方反对意见,有机会修改或撤回申请,或联系第三方协商解决问题。

最后,异议补充在冷却期延长和证据提交上有所不同。英国知识产权局和欧盟知识产权局都会提供 2 个月的初步冷却期,供双方协商解决问题。但英国知识产权局允许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将冷却期一次延长 9 个月,最多不超过 18 个月;欧盟知识产权局则允许延长 24 个月。冷却期届满,申请人需提交答辩和反驳声明。异议人在提出反对意见后,有 2 个月的时间提交有利证据和论词,接着申请人亦有 2 个月的时间提交证据和论词。但与欧盟相比,英国的证据提交规定严格很多。在英国,相关方必须以证人证言、宣誓书或法定声明的形式提交一般证据;而在欧盟,相关方以一般形式提交一般证据即可。

综合以上差异,可见较之欧盟,英国异议程序更加复杂,答辩和反驳声明须与证据分开提交,证据提交规定更加严格,且提交期限也相对较短。相应地,申请费用视地区不同也相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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