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欧盟外观设计时应避免的 3 个错误
注册外观设计是最有力的保护形式,因为它赋予申请人专有使用权,使其有权阻止其他人使用其注册的外观设计。欧盟外观设计申请既可以走快速通道,又可以作为常规申请提交。为了外观设计申请成功获得注册,申请人必须避免 3 个常见的错误。在本文中,我们将试着讲解在递交外观设计申请时最常见的几种错误。
常见错误一:外观照片/图纸所展示的外观设计不一致。
欧盟知识产权局发出的审查意见大多都是因为照片/图纸不一致,或者没有遵守相应的文件格式要求。外观设计图的解析度太好或太差都不行。分辨率的像素值不应超过 300 dpi,图形大小不得超过 2 兆。图形的名称不应超过 25 个字符。更重要的是,如果外观设计是彩色的,每张图形的颜色必须一致。此外,不属于外观设计的额外元素,如说注释文字、数字或箭头符号等,不应包括在内。外观设计必须呈现在中性背景上,且必须与外观设计的颜色产生反差。如果视图中有使用表示放弃保护某部分设计元素的虚线或色块,那么其他展示该部分的外观视图也需要一致的使用虚线或者色块。
要确保递交的图形不重复展示设计元素(如前后一样的产品,就只需要递交一个前视图,否则看起来就像是递交了两个前视图,而不是一个前视图和一个后视图,或者两个相同的左视图,而不是一个右视图和一个左视图,或者有时在多件申请中,各种视图混在一起,等等),这一点非常重要。并且,每张图只能对应一种外观设计视图, 不能多个视图放在一张图形里。放大的视图必须作为单独的图形递交。
此外,如果您想为一整套产品申请外观设计保护,比如一种含有多个卡片的桌面游戏,需要牢记,至少有一个视图必须显示完整成套的物品。如果一个产品包含两个变体,比如翻盖手机,一个变体显示的是盖子打开的手机,另一个是盖子合上的手机, 审查员可以接受显示外观设计处于不同状态时的视图,但不能添加或删除任何部件。最后,如果外观设计有可移动或可拆卸的部件,该部件必须显示在单独的视图中。
常见错误二:洛迦诺分类和/或名称不符合要求。
尽管欧盟知识产权局并未强制要求使用符合诺加诺国际分类的名称,但我们建议为欧盟外观设计选择洛迦诺分类中的名称,因为这些名称已经得到欧盟官方的认可,被审查员反对的可能性很小。更重要的是,使用官方认可的名称可以进入“快速通道”申请途径,您的申请最多 5 天就可以获得核准并被公开。
另外,欧盟知识产权局也允许一件外观设计申请有多个分类及名称。如果申请人选择的洛迦诺分类里明确规定了两个单独的名称,则必须同时写这两个名称。对于具有多种功能的外观设计是有用的,比如与充电盒一起销售的蓝牙耳机。如果是递交系列外观申请,那么所有的外观设计必须属于同一个洛迦诺分类。
常见错误三:申请人的法定形式不正确。
如果申请人以公司名义递交申请,在提交外观设计申请书时,必须正确注明公司的法定类型。欧盟知识产权局最近开始强制性要求注明公司的法定形式,申请人应从以下法定类型中选择一个:
Corp. – Corporation 公司
Inc. – Incorporated 公司
Ltd. – Private Company Limited 私人有限公司
Co., Ltd. –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有限责任公司
Non Profit Organization – 非营利组织
Partnership – 合伙制
PLC – Public Limited Company 公众有限公司
University – 大学
最后,当外观设计提出优先权时,优先权文件副本及其翻译件需要合并为一个文件,且文件大小不应超过 2MB。
如果您熟知这些规则,审查员一般不会刁难。总之,当申请文件有形式错误或外观设计图片不符合注册的某些要求时,就会产生审查意见。不过,我们可以通过提前修改缺陷,减少审查意见的次数。另一方面,如果真的出现了审查意见,也可以弥补。
作者:Kristina Bareikiene,商标及外观设计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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