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专利

UNITARY PATENT

需要在统一专利法院指定代理人?

统一专利法院有何职能?

统一专利法院(简称UPC)是一家国际法院,由批准了《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的欧盟成员国根据该协议设立。统一专利法院所扮演的角色不仅仅是受理统一专利的侵权及单一生效,其管辖范围还包括现有的传统欧洲发明专利、未决专利申请和补充保护证书。统一专利法院的组成部分包括初审法庭、仲裁庭、调解中心和公共登记处。初审法院在巴黎设立中心法庭,在德国、意大利和瑞典的北欧-波罗的海地区法庭设立专题分庭。上诉法院则设在卢森堡。成员国仍有可能另外设立其他的地方法庭或与一个或多个其他成员国联合设立地区法庭(目前已设立了波罗的海-北欧法庭,总部位于瑞典的斯德哥尔摩)。

如前所述,统一专利法院的管辖范围包括统一专利和传统欧洲专利。然而,在七年过渡期内,传统欧洲专利的所有人可以将其持有的欧洲专利从统一专利法院的管辖范围中剥离出来(选择退出),仅保留国家法院的管辖权(同当前情况一样)。需要注意的是,统一专利不能选择退出。   

统一专利法院的出现将会对现行专利诉讼程序产生影响:诉讼的行政和时间成本更低,其判决也将得到批准协议的欧洲国家的统一承认。

为何选择统一专利法院?

前面提到,从专利维权的角度来看,统一专利法院将成为欧洲范围内一种更具成本效益的选择。而且预计诉讼排期时间也将大幅缩短,从发起诉讼到进入庭审阶段可能需要十二个月的时间,而诉讼的审理则只需要一天。

此外,《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生效后,申请人便无需向欧盟成员国的国家法院单独发起诉讼。换句话说,如果统一专利法院撤销了专利(未选择退出程序的统一专利或欧洲专利),被撤销的专利也将自动在已经签署了《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的所有欧盟成员国失去保护。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统一专利法院下设的所有法庭互相共享案例,程序更标准化,因而其做出的判决也更具参考性。

总结

尽管《统一专利法院协议》仍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但显然,统一专利法院作为由专门研究专利法的专业法官领导的泛欧洲统一专利诉讼法院,将有力促进专利诉讼的便利化,除了可以削减各方诉讼成本,缩短诉讼时间,统一专利法院的裁决还将自动在所有签署《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的欧盟成员国生效。总而言之,统一专利法院的设立将对专利领域普通判例法的创立和发展有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