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专利法院(简称UPC)是根据欧盟成员国签署的《统一专利法院协议》设立的国际性法院。该法院体系包含一审法院、仲裁与调解中心以及共同登记处。
正式运行后,UPC不仅将审理统一专利的侵权和有效性案件,还将管辖现有欧洲专利、待审专利申请以及补充保护证书(SPCs)相关诉讼。
统一专利法院(简称UPC)是根据欧盟成员国签署的《统一专利法院协议》设立的国际性法院。该法院体系包含一审法院、仲裁与调解中心以及共同登记处。
正式运行后,UPC不仅将审理统一专利的侵权和有效性案件,还将管辖现有欧洲专利、待审专利申请以及补充保护证书(SPCs)相关诉讼。
“统一专利法院”(UPC)将对现行专利诉讼程序产生重大影响。这一机制将使诉讼程序更加经济高效且快速,同时提供覆盖整个欧洲的法律保护。
UPC将作为单一法院运作。这意味着申请人无需向所有欧盟成员国法院逐一申请以保护其专利权利。值得注意的是,当”统一专利法院”撤销某项专利(无论是统一专利还是欧洲专利,且未选择退出UPC管辖)时,该撤销决定将自动适用于所有参与UPC协议的欧洲成员国。
在启动诉讼程序方面,”统一专利法院”将提供更具成本效益、覆盖全欧洲的解决方案。预计诉讼程序的启动将更加迅速,从立案到庭审阶段可能仅需12个月,而庭审本身通常只需一天即可完成。
得益于所有分院共享的统一标准化实践,统一专利法院将作出更具权威性的裁决。一审法院将在巴黎设立中央分院,并在德国、意大利和瑞典(北欧-波罗的海地区分院)设立专业分庭。上诉法院将设在卢森堡。
参与国仍可选择设立本地分院,或与其他参与国共同组建地区分院(目前已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设立总部,成立了波罗的海-北欧地区分院)。
如前所述,”统一专利法院”将对统一专利和欧洲专利均拥有管辖权。然而,在为期七年的过渡期内,专利所有人可选择将其欧洲专利从”统一专利法院”的管辖权中”退出”,转而保留在各欧盟成员国国内法院的管辖范围内(即维持现状)。但需注意的是,任何统一专利均不得从”统一专利法院”的管辖权中退出。
尽管《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的生效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但可以明确的是:作为由专利法专业法官领导的泛欧洲统一专利诉讼法院,UPC将极大简化专利诉讼程序、降低各方诉讼成本并缩短诉讼周期。此外,UPC的法院裁决将在所有参与该协议的欧盟成员国自动生效。无论如何,”统一专利法院”的建立将对专利领域统一判例法的形成与发展具有特殊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