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标保护角度谈元宇宙

从商标保护角度谈元宇宙

从商标保护角度谈元宇宙

从商标保护角度谈元宇宙插图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元宇宙这一概念,相关信息不绝于耳。有的人称元宇宙塑造了新的社会关系格局,而持怀疑态度的人则认为它危险的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元宇宙已经进走了我们的生活,并开始对知识产权领域产生影响。

什么是元宇宙?

简而言之,元宇宙是一个沉浸式的虚拟世界,在这里,人类可以进行互动,做任何事情——玩游戏、创建虚拟身份、上课,甚至参加活动。根据定义,元宇宙包含了另一个与我们共同存在的现实世界。因此,它不局限于任何狭隘的数字平台,如在线游戏或在线商店。

类似于元宇宙这种虚拟世界的概念已在许多项目中得到了应用。例如,在多媒体平台“Second Life”中,用户可以创建虚拟形象,与其他玩家交流,购买诸如车辆、服装等数字商品。此外,在游SandboxCryptovoxelsDecentraland中,虚拟房地产领域异常繁荣,特别是2021年,数字土地的交易额超过了5亿美元。在这些虚拟世界中,买家雇佣建筑服务,甚至购买数字艺术和家具来装饰他们的虚拟空间。我们通过《魔兽世界》《堡垒之夜》和《罗布乐思》等游戏也可以进入元宇宙。

所有这些虚拟空间的共同点在于,公司或个人可以销售商品或提供某些服务。因此,在虚拟世界中也出现了区分那些提供的特定产品或服务的商家的需求。商标的作用在此时就凸显出来。

元宇宙中的商标

人们不禁会问:元宇宙内的商标保护究竟是怎样的?从根本上来说,如果您的商标已存在于现实世界,但您想在元宇宙中使用它,则商标注册环节必不可少。例如,如果一家鞋类零售公司为鞋子注册了商标以区别其他厂家生产的鞋子,此商标的保护范围将不包含虚拟鞋子,因为它们不是物质产品或类似产品,而是数字商品。我们可以推测电子游戏领域可能是元宇宙中商标侵权的“重灾区“。

但另一方面,知名商标的品牌所有者可能受到的冲击会较小一些。对于此类商标,根据不同国家/地区的司法管辖权要求,保护范围可能不仅限于注册时涵盖的产品和服务(比如中国对“驰名商标“的跨类别保护)。然而,基于现实生活中的案例,即使是世界知名的公司也在寻求在虚拟世界里保护其商标权。事实上,早在2021年,耐克就申请注册了几个耐克商标,以保护以下产品和服务:

可下载的虚拟商品,即包括鞋类、服装、头饰、眼镜、包、运动包、背包、运动器材、艺术品、玩具和配件在内的可供在线和在线虚拟世界使用的计算机程序

 

与虚拟商品有关的零售店服务,即供在线使用的鞋类、服装、头饰、眼镜运动包、背包、运动器材、艺术品、玩具和配件

有趣的是,耐克还注册了NIKELAND商标,覆盖虚拟现实互动游戏服务,目前用于前面提到的《罗布乐思》游戏。

总的来说,全世界似乎都在抢占元宇宙商标的先机,但可各国主管机构眼下对元宇宙商标还保持比较谨慎的态度,可能还在观望中。只要大家自觉遵守商标道德和法律,就有可能成功注册元宇宙相关商标,甚至为下一代互联网框架下的商标保护议题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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