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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退出”欧洲统一专利法院 :权利人须知

“选择退出”欧洲统一专利法院 :权利人须知

“选择退出”欧洲统一专利法院 :权利人须知插图统一专利(UP)和统一专利法院(UPC)预计将于2022年底或2023年初启动。这一新制度不仅会带来机遇,也会带来风险。如果权利人打算退出新法院的管辖范围,必须现在就开始准备工作。退出申请将通过在线管理系统提交给统一专利法院登记处。无须缴纳任何官费。

谁可以提出“退出”请求(Opt-out request

根据《统一专利法院协定》第833)条规定,在过渡期结束前,已公开的专利申请、已授予的欧洲专利和相关SPC的所有权人/申请人可以选择退出统一专利法院的专属管辖权,除非已经在UPC遭遇诉讼。需要强调的是,只有实际上的专利所有人或者其代理人(如欧洲专利代理人)才能提出退出请求。

有一些情况是,欧洲专利/申请或SPC曾经被转让,但是原来的权利人/申请人和现在实际的权利人/申请人没有在欧洲专利局做转让的备案,这就会导致当前的所有权人不是实际的所有权人。如果以非实际所有人的名义提出退出申请,可能导致申请无效,仍然无法避免专利被诉讼至统一专利法院并被单一撤销的可能性。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专利所有人现在应立即检查持有的欧洲专利和欧洲专利申请。务必在日出期(Sunrise Period)之前,视情况在欧洲专利局或者国家专利局办理相关转让。否则,所有人必须提交一份补充声明。

被许可人和共同所有人也可以选择退出吗?

被许可人,不管是独家还是非独家,都不能提出退出申请。即使所有人给予授权,被许可人也无权提出退出申请。因此,如果被许可人希望退出,应联系所有权人取得同意,并要求所有权人提交退出申请。考虑到协商需要时间,所以被许可人应尽快开始协商。

此外,欧洲专利所有人应审查他们与被许可人签订的协议是否包含一些义务,例如所有权人是否有义务与被许可人协商任何关于退出的决定,这可能是个漫长的过程。

如果一件欧洲专利/申请拥有不止一个所有权人/申请人,那么必须全部所有的所有权人/申请人都提交退出申请,才会被视为有效。这同样适用于欧洲专利的国家阶段由不同所有权人拥有的情况。因此,如果您是所有权人/申请人之一,并打算退出专利,您需要联系其他的所有权人/申请人,并取得他们的同意,并为其他的所有权人/申请人一起签署一份同意声明。

多个所有人情况下补充保护证书(SPC)的退出

如果补充保护证书和作为其基础的专利由不同的所有权人拥有,补充保护证书所有权人必须与专利所有权人一起提交退出申请,退出方可有效。

很显然,权利人或申请人现在应该审查其专利组合和现有协议,以便有足够的时间解决与共同所有人和/或被许可人之间可能出现的状况,并在日出期到期前准备所有必要的文件并提交退出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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