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洲专利的申请周期通常会持续较长时间,大部分案件从提交申请到预授权,正常情况下也需要2-3年的时间,甚至更久。除了耐心等待之外,申请人其实是可以借助一些措施加速申请进度的,我们在在本文中向您逐一讲解。
提前准备检索报告的答复
在检索报告发出后,首次官方通知是没有截止日期的。这是因为审查员的本意是希望申请人在了解到申请的检索结果后,可以决定是否继续申请,或者告知审查员撤回申请。如果在一段时间后,审查员没有收到撤回案件的通知,就会默认申请人是需要继续申请的,通常带有截止日期的官方通知会在检索报告发出后大概1个月左右发出,并邀请申请人就检索报告中提及的问题做出回应。
申请人可以充分利用这一个月时间,提前开始准备检索报告的答复。并不需要等期限明了后再开始准备。
PACE加速程序
欧洲专利局也有推出自己的加速程序,简称PACE。申请人可以在检索阶段和实质审查阶段分别提出一次(不可以提出第二次)PACE加速请求。如果在检索阶段提出PACE检索,检索报告会在4-6个月内发出,然而,由于欧洲专利局的效率越来越高,目前申请案的平均检索周期是4个月左右,已经不需要再提出PACE检索。
而审查阶段的PACE还是值得提出的,因为第一次审查意见会在6个月内发出(不是100%保证),相较而言,申请人不需要等太久。美中不足的时,每个阶段只能提出一次PACE请求。对于第二次实审意见,申请人不能再次提出PACE。并且,如果提交了延期请求(extension)、继续处理程序(further processing)或者申请案被视为撤回,那么EPO也会一并取消PACE,且申请人也不可以再次提出PACE请求。
PACE程序没有任何官费,只需要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即可。
放弃接收某些官方通知
申请人可以选择通知欧专局放弃接收某些官方通知,比如在申请时同时提出实质审查,后续就不会收到邀请提出实审的通知,从而加快进度。
对于PCT申请案,在提出申请后,欧洲专利局会给予6个月时间主动补正申请文件,如果申请人一开始就准备好申请材料,可以在提交申请时选择放弃接收主动补正的通知。可以节省6个月时间。
早期处理
如果是PCT途径的申请案,欧洲专利局会等到第31个月过后再开始审查申请案。一些申请人会选择在第31个月期限快到之前提交申请。但如果优先权案刚刚提交不久,距离31个月还有一定时间,可以考虑请求早期处理(Early processing),根据PCT细则23(2)和40(2)条,如果提出了早期处理,那么申请会在31个月之前就开始审查。
提出早期处理的条件是申请人需要在申请阶段同时请求实质审查,并缴纳审查费和指定国费。
结语:
在所有加速手段中,最主要的还是申请人本身要积极,如果只需要1个月就可以答复,在没有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就尽量不要往后拖延;与之对应的,代理人也要及时转发官方通知,收到官文后尽快向申请人报告进度,快速高效地撰写答复等等。如果以上方法都尽量用到,专利申请周期应该会缩短。
美谛达提供欧洲发明专利申请,有专门的人员监控案件进度,有自主的案件管理系统及时向客户报告官方通知,避免因代理所原因导致案件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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